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,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,结合公司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,保障职工群众及家人健康平安,现就复工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返潭职工
1.近期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返潭的所有人员,自抵潭日起,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,观察期满后,无肺疫症状的应复工。
2.其他地区返潭人员自抵潭日起,自行居家隔离观察7天。
3.接触过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,亦要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;经排查发现有接触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人员,必须实施14天的隔离观察。
4.在青工宿舍隔离观察的职工,应避免出门,由所在单位自行安排联系及提供服务。在青工宿舍隔离观察期间发生感冒咳嗽、胸闷、发烧等症状的,须立即上报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5.观察期间的人员不得随意离开、串门等。
二、职工上下班通行
1.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。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建议步行、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务必全程佩戴口罩,途中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摸车上物品。
2.随时保持手部卫生。在接触公共交通后进行手部皮肤消毒。
3.上班前、回家后首先洗手消毒。手机、钥匙等随身物品使用消毒湿巾或75%酒精擦拭。
三、工作区域防护
1.进入厂区。进入厂区自觉接受体温检测,体温正常无不适症状方可进入工作。
2.工作期间。
(1)保持办公区、作业区环境清洁。办公室建议每天通风3次,每次20-30分钟,通风时注意保暖;生产车间建议地面使用84消毒水拖地,地面消毒两次(07:00-08:00一次、12:00-13:30一次)。
(2)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,多人办公、多人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。
(3)保持勤洗手、多饮水,饭前便后洗手。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。
(4)减少使用中央空调。
(5)多使用电子文件,减少纸质文件传递。如必须传递纸质文件,传递前后均需洗手,传阅时佩戴口罩。
(6)倡导人员不聚集、不交流物品(特别是相互敬烟、食物、饮料等)。
3.职工就餐
(1)早餐:暂时取消。青工宿舍隔离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。
(2)中餐、晚餐:盒饭,暂停使用职工食堂一楼大厅,每天上午10:00前由各单位向职工食堂报送就餐人数,由职工食堂配送盒饭。
(3)青工宿舍隔离人员由所在单位向职工食堂报送就餐人数,职工食堂配送中餐和晚餐。
(4)送餐人员、用餐人员均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。
4.会议安排
(1)建议减少开会或进行线上会议。
(2)确需召开会议的,低于9人(含9人)的建议微信电话会议;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,间距超过1米,保持会议室通风。高于9人的原则上不允许召开线下会议,建议事前通过OA系统、微信等方式传阅会议资料,充分沟通交流后,在减少参会人员的情况下再开短会。
(3)会议期间,建议个人携带茶杯或用一次性纸杯饮水。
(4)会议结束后场地、家具须进行消毒。
5.用车管理
(1)减少公务车辆使用。每次出车前后,驾驶员应对车辆消毒。
(2)驾驶员、乘车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。
6.接待来访
(1)来访人员进入厂区前必须在门卫室进行体温检测,体温低于37.2度,并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、咳嗽、呼吸不畅等症状,方可进入厂区。
(2)所有来访人员门卫及接访单位必须做好登记,并报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记录内容包括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(3)来访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,尽量不进入生产区,严禁职工私自将来访人员带入厂区。
四、个人防护建议
1.职工群众应自觉遵守公共卫生要求,自觉做好个人卫生清洁事项。
2.在疫情特殊时期,自律做好个人防护口罩的佩戴。
3.进入办公区和生产作业区常通风、勤洗手,尽量使用非纸张,鼓励使用个人通讯工具,个别交流和用餐时保持间距,少接触公共物品,个人交流不握手、不交流物品等。
4.鼓励个人做好保暖,尽量减少办公场所空调使用。
5.个人尽量减少进出公共场所,确需进出的尽量减少逗留时间,在公共场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要求,不随地吐痰、扔烟头等。
6.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,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用具和物品,做到勤洗手、勤换衣。